刑事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刑事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区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刑事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量刑处罚如下:

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区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

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或者假冒其他公司实施的。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欺诈发行债券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于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具体如上。

欢迎进行律师365网在线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马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444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3日 下午3:05
Next 2022年 12月 23日 下午3:19

相关推荐

  •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导读:信用卡诈骗罪有追诉期,但由于犯罪情节不同,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自然追诉期也不一样。1、犯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追诉时效是5年;2、若可能被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等等。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3日
    20800
  • 申请刑事再审是否有时间限制

    导读:申请刑事诉讼再审有时间限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30日
    12200
  • 讯问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

    一、强制措施实施后是否可以请辩护人?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第一时间,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34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

    2022年 8月 23日
    14000
  •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导读:1、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则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8日
    8600
  • 恶意损坏他人财物需要坐牢吗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恶意损坏他人财物需要坐牢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0日
    154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