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处罚方式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发生后,也有可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予以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国家相关部门作出房屋的拆迁决定之后,被拆迁方若是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获得补偿,那么该被拆迁方一般可以获得安置房。若是拆迁方不按照约定交付安置房,就有可能会引发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此类纠纷发生之后,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包括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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