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为可分物时,按各自的份额或平均地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的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共有财产分割的特征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
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
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在法律中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一般是按照协商确定的分割方式,在分割的过程中是需要照顾双方的共同利益的。
对于难以分割的财产,一般需要进行变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律师365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彭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对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867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