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依法成立”是法人成立条件的原则性规定,与其他条件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法人成立的四个基本要件,即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的类型有哪些
1、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
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
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方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
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人设立以准则主义为原则,以许可主义为例外。
凡须经过批准才能成立法人的,都须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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