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法取得的房产被抵押有效吗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合法取得的房产被抵押有效吗,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非合法取得的房产被抵押有效吗

1、非法取得的房屋被抵押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抵押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成立,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行为对抵押人无效。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主债权消灭。

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

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

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第三人为实现其追偿权,得代位行使原债权人的抵押权。

2、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

其未受清偿部分,变为普通债权。

在一物多抵的情形中,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其他抵押权是否消灭视先次序抵押权人受偿后是否还有剩余价金可供分配而定。

3、抵押物灭失。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

但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或因抵押物灭失而得有赔偿金、保险金、补偿费等时,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

通说认为抵押权虽得不罹于主债权之消灭时效而消灭,但从稳定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出发,抵押权不得永续存在,而应有一定存续期间,该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非法取得的房屋被抵押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抵押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成立,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

但抵押行为对抵押人无效。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师365网进行咨询,律师365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以上就是蔡律师为大家整理的《非合法取得的房产被抵押有效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3278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3年 1月 1日 下午7:12
Next 2023年 1月 1日 下午7:40

相关推荐

  • 债务人死亡抵押的房产怎么办?

    导读:1、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准备继承抵押的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分割公证手续,到办理按揭的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2、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办理按揭的银行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法院判决生效后,拍卖抵押的房产,偿还银行借款,诉讼费用,剩余的部分返还给继承人。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13日
    25200
  • 企业不退还集资款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企业不退还集资款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债权债务 2023年 1月 2日
    13000
  • 欠钱不还算是诈骗么2023

    导读:欠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为诈骗罪。但在多数情况下,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不是诈骗。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2日
    18400
  • 民法典中个人合伙债务是由违约方承担吗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个人合伙债务是由违约方承担吗,合伙人退伙结算方法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7日
    22700
  • 民法典中债权人躲避造成债务人违约怎么办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债权人躲避造成债务人违约怎么办,债务违约的构成条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7日
    203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