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1、股权质押需要登记。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1、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2、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
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
3、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及质押登记存在一定的监管难题。
原因在于,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的公众公司属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对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东进行登记。
事实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交易,股东状况随时处于变动之中,要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股权登记,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来,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那么将没有法律效力,假如对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办理登记的相关问题,还有不清楚的以及想要了解的地方,读者可以到律师365网进行咨询,律师365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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