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二是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外包装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自申请日期10年,保护的是外包装盒的整体外观效果,即形状和其上的图案的结合。
外包装上的图案形象可以登记著作权(版权),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法人组织),个人的话是创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仔细看上文的话,两者保护的客体不同时效也不同,就看你注重保护的是图案的著作权还是产品整体的外观效果。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二是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师365网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贾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怎样算侵犯包装版权,产品外包装保护属于版权登记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33613.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