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性骚扰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确凿证据证明性骚扰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受理案件,对骚扰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
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
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
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
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性骚扰是指带性暗示的动作,这个动作的形式,不仅仅的是通常理解上的肢体行为,还包括以语言、文字、图片等各种形式,只要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带有强烈的性暗示,并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性骚扰,性骚扰行为更多是对受害人精神上的损害,现在网络传播方式广泛,把图片、语言、文字等形式加入性骚扰的表现形式中来,可以更好地约束大家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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